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(教职成〔2021〕4号文)和《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校外综合顶岗实习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艺术设计学院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,学生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方式开展顶岗实习工作,参加实习的学生按要求在“校友邦”系统注册登记实习相关信息,并将《镇江高专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》、《告家长书》、《自主顶岗实习申请书》等相关实习材料上传校友邦平台,通过对学生实习的实习单位进行了考察和资质审查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现将实习单位名单进行公示(见附件),接受全院学生和社会监督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18日—11月2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4年11月22日15:00前向学院党政办反映。